奢侈稅

課徵範圍:房子:財政部從嚴定義自用住宅,採取土增稅裡適用「一生一屋」,「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只有一戶」,在此定義下,擁有第二戶以上的房子都屬非自用住宅 (含買進、受贈) 。

● 稅率:1年內移轉:課稅15% ;1~2年內移轉:課稅10%

  實施時間:預計2011年7月1日起實施;只要是法律生效後的銷售行為,都必須課稅。舉例來說,今年1月1日買進1千萬元的非自用住宅,假設奢侈稅條例7月1日上路,若房子在今年11月1日以1000萬元賣掉,持有未滿一年,賣家要繳150萬元(1000萬X 15%)奢侈稅。

● 作用:對於大量囤房的投機客買賣有遏阻作用。

  高檔家具奢侈稅報繳:國內製造商須以產品出廠價X10%稅率,次月15日前申報繳稅。

● 買新屋賣舊屋,舊屋持有不到兩年,需要繳奢侈稅嗎?

○ 不用。當舊屋持有不到兩年要搬遷他地,在買入新屋後的一年內賣掉舊屋,不課奢侈稅,但須符合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屋的條件。

● 備註事項:

1.不動產所有權人及其配偶跟未成年子女,名下僅能有一戶做為奢侈稅不課徵之自用住宅,其他一率需課徵奢侈稅
2.但不包含賣預售屋的民眾,賣法拍屋的債務人,以及賣繼承取得屋的繼承者
3.奢侈稅課稅範圍還包括私人飛機、遊艇、高價汽車、保育類動物及其製品、超過50萬元以上家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