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智慧財產」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、肖像權


對於創業家及所有的創作者而言,認識智慧財產權是一件極為重要的事。當我們有創意、創新及創作時,他能夠為我們保護這些智慧資產,並經由研發、授權或行銷後成為一個能夠創造利潤的資產。智慧財產權的持有,一定要掌握兩大原則,時間法則及實現法則。

A:時間法則:
抓住時間點上的優先,就是取得智慧財產的優勢,以過去的水利法而言,第一個能夠將河川引流運用的人,就是水流的權利人。此外,無論是一個充滿創意的商標、造型、電腦程式、詩句,甚至是一個學術理論,只要能夠在時間點上取得優勢,便可以在智慧財產權上占到最有利的位置,成為該智慧財產的擁有者。

B:實現法則:
有創意及創作還不夠,因為這並不能證明你是第一個擁有者,因此要獲得智慧財產,第二個重要的法則便是要去實現他,無論是一個藝術品、一篇小說或是任何商業的設計,實現他吧!惟有實現,才可算是一個完整的發明,同時受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。

 
智慧財產可概分為以下幾類:

一、商業機密

指各種獲利方法、配方、客戶名單等之機密性的商業資訊,這些訊息往往是商業付出長時間的培養及投入所產生,因此極具商業價值,不應被隨便洩漏或盜取。然而若這些資訊是被經由認真的分析、推衍等技術所還原出來時,就不算是違反了商業機密。

Coca Cola的「神秘配方」,被視為全世界最有價值的商業機密。

二、商標權:
商標指的是採用圖形或是文字的設計,創造出來足以被清楚辦識的標誌,這個商標應該要能將服務提供者與消費者作一個明確的連結,商標代表了一個品牌或企業的公眾價值,同時代表了其品質及企業文化。
LV是最具價值的精品品牌,其商標一向為各大山寨廠商爭相偽造的對象。

三、著作權:
當一個作品被創作出來的同時,就自然取得了其著作權,他可以是一篇小說、一個理論、一首歌或任何一篇文章。然而雖然著作權的精神在於創作完成的當下取得,然而惟有正式的發表於其他能夠被接觸到的媒介時,才能夠獲得被保護的資格,如果是在腦海中完成的想法,是無法受到保護的。
Sigmund Freud是心理學寶典「精神分析引論」的著作權所有人,影響後世甚鉅。

四、專利權
專利權的範圍極廣,然最常被運用於科技及技術中,用來保護一個新的技術、發明或是生產方法,一般而言從申請之日起受到20年的保護。而新式樣專利權,則是用來保護一個物品的外觀設計為主,此種專利權必須要有一個足以被清楚辦識的特殊外觀,新式樣專利權本身和物品的用途無關。
Apple所擁有的多點觸控專利技術,是開啟智慧型手機新時代的重要專利里程碑。

五、肖像權
始於誔生、終於死亡,主要用來保護一個人的人格權,若是具有行銷力的知名人士,其肖像權就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。
身為世界首富及首席慈善家的Bill Gates,其肖像早已超越了所有品牌,成為最具價值的個人代言力。